一直也提不起勁寫下生活的事情,今天看到一些事情。
歸家途中,在旺角火車站外看到一個媽媽抱著一個六、七個月的BB,用咪賣唱,當我行過她身邊時,我也覺得很吵耳。
我邊走邊想:連我都覺得大聲,BB的耳膜這麼薄,一定很辛苦,而且對他的聽覺也不好。想著,我走回頭,給了那媽媽一些錢,也請她不要這麼大聲,以免害了BB的聽力。那BB聽到我的聲音,看一看我,那樣子可愛得不得了。那媽媽把喇叭推過了少許,真的是少許,我繼續回家,但她的聲音卻依然那樣尖銳。
難道她不明白我說什麼?還是她認為已經細聲了?我還可以做什麼去保護這個BB?我有想過不給錢,但我覺得我給了錢起碼她會聽聽我說什麼吧!
作為人母,無論什麼情況也希望好好保護自己的小朋友。那媽媽可能基於很多原因選擇抱著她的BB在熱得可憐的街道上賣唱。那.....我應該希望她真的是生活逼人,還是希望她只是相賺快錢?



